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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延長至2/28】外交部補助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計畫(簡稱「駐點」計畫)申請

系所公告
張貼人:網站管理員公告日期:2019-01-16

一、為鼓勵國內學者專家赴海外就本部關注之外交相關議題進行研究,並協助拓展學術外交,本部依據「外交部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實施要點」辦理旨案。

二、旨案計畫說明:
(一)研究主題:申請人應依所長,選擇下列主題之一做為研究主題,並應就所選研究主題之相關子題研擬研究計畫及撰寫成果報告。

1.「印太戰略」:
研究子題包括─(1)臺灣在「印太戰略」中可扮演之角色及契機或挑戰;(2)日本、印度 及澳洲參與「印太戰略」之前景分析等。

2.國際社會對中國「一帶一路」倡議之看法
研究子題/區域包括─(1)拉美地區;(2)太平洋島國;(3) 非洲地區;(4)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5)歐洲地區等。

3.中國打壓臺灣國際空間
研究子題包括─(1)我邦交關係;(2)中國援助我前邦交國情形;(3)我國際參與等相關議題。

4.全球及區域經濟
包括─(1)美中貿易衝突對臺灣之可能影響;(2)臺灣爭取參與CPTPP之策略建議; (3)從我國加入國際多邊貿易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之先例探討如何推動我國與歐盟或其他國家簽署雙邊投資保障協定等研究子題。

5.區域重要情勢研究
包括─(1)南海議題;(2)英國脫歐為臺灣帶來的機遇與挑戰;(3)「2018年中非合 作論壇」後中國對非洲各國援贈貸款計畫現況及未來發展;(4)中國在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域之動態等研究子題。

6.網路媒體宣傳及假訊息
研究子題-我國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國家在打擊假訊息之策略及可能合作面向。

(二)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目前任職於國內大專院校或學術機構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同級別之研究人員,或具博士學位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3.外語溝通能力及社交能力強,且具學術發展潛力。
4.未同時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單位經費補助者。

(三)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
2.中英文簡歷及推薦信。
3.研究計畫(內容包括研究主題、駐點研究機構名稱、駐點研究期間、研究方法、訪談對象、研究進度規畫及預期目標等)。
4.擬研究議題之相關著作(條列清單及全文摘要)。
5.駐點研究機構同意函(倘於遞交申請函前尚未能取得駐點機構同意函,可先提供本部已向駐點機構提出申請書或相關資料做為佐證,惟需於與本部簽約前,補送駐點研究機構同意函)。

(四)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內將申請資料郵寄本部,以利辦理遴選。
(五)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2月1 28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審查程序:本部將於收件截止日後進行內外審。
(七)補助項目:依「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補助往返經濟艙機票、生活費、綜合補助費等。
(八)駐點期限: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註明擬駐點研究時間。本部補助原則上以2個月為限。
(九)駐點機構:申請人應自行取得擬前往駐點研究之海外學術機構之同意書,並自行安排前往研究事 宜。
(十)研究報告:申請人應於駐點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研究計畫成果報告交本部審查。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參照計畫實施要點,或逕洽本案承辦人。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9-02-14 AM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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